格林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林美”),成立于2001年,2006年12月改制为股份制企业,2010年1月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股票代码002340。注册资金28979.109万元,净资产21亿元,在册员工2500余人,是国有风险资本、国家创新基金投资的国家级高技术股份公司。
公司秉承“资源有限、 循环无限”的发展理念,以“消除污染、再造资源”为己任,推行“由循环而经济,实现企业价值、环境价值和社会责任的和谐统一”的循环产业文化。始终致力于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等“城市矿产”报废资源的循环利用与循环再造产品的研究与产业化,积极探索中国“城市矿产”报废资源的开采模式。突破了电子废弃物、废旧电池等废弃资源循环利用的关键技术,建立了包括220余项专利、70余项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核心技术与专利体系,创立了电子废弃物绿色再造的低碳资源化模式,成为中国电子废弃物与废旧电池循环利用的技术先导企业。被先后授予国家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全国企事业知识产权试点单位,2011年,格林美“建设有效的回收体系,对电子废弃物和废旧电池等进行深度资源化为特征的再生利用企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入选国家60个循环经济典型模式案例,2012年3月格林美被先后授予国家循环经济教育示范基地。
格林美下设深圳市格林美检验有限公司、武汉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和荆门格林美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西格林美资源循环有限公司、格林美高新技术北美子公司等五个全资子公司以及孙公司荆门市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丰城格林美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荆门市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下设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深圳市环境友好金属材料工程技术中心和湖北省城市矿产资源循环利用工程中心两个省级工程中心。形成了从技术开发、资源回收到资源化利用的完整资源循环产业链发展体系。下设河南格林美中钢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荆门德威格林美钨资源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两个合资公司。
加盟条件
1、合法资质
具有合法资格的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
2、资金要求
具有开拓和维护市场的能力及运营品牌的经济实力;
3、管理能力
具有良好的信用和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4、服从调控/监管
服从公司统一管理和培训,并能配合公司督导寻查工作;
5、热爱/认同品牌
了解品牌文化,在经营理念和发展思路上能达成共识;自觉维护和争取提升品牌形象;
6、理性投资
富有创业激情与合作共赢精神,具备理性投资的心态和务实的发展意识;
7、服务意识
具有为顾客提供优质服务的意识,自觉维护品牌声誉;
加盟流程
1、了解产品信息
访问品牌官方网站或与品牌方联系,了解品牌和加盟政策;
2、加盟申请
填写加盟申请表,公司对投资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投资者的经营资格;
3、签订合同
确认申请合作,签订加盟合同;
4、店面选址
具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并经总部评估合格后方可经营;
5、店铺装修
店铺进行装修施工,按照总部设计的方案进行统一装修与施工;
6、人员培训
根据开业计划,提前选送人员到公司全面接受全程店面实物培训;
7、开业准备
总部会提供全方位的营销策划、开业培训等开业筹备支持;
8、开店运营
当准备工作完成后,可以正式开业,并进行后续的经营和管理;
